新华网三亚7月16日电(记者 刘邓)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1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期,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和吉阳分局在打击“盗抢”犯罪过程中,发现有两家废品收购站存在收购赃物的违法行为。三亚警方联合相关部门对这两家废品收购站依法取缔,同时警方还依法对涉案的两家废品收购站经营者马某青与崔某才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吉阳分局吉阳派出所民警王学强介绍,6月9日凌晨4时许,民警在辖区路面巡逻防控时,发现一家废品收购站的经营者正在收购盗抢销赃人员带来的物品。当民警准备上前盘问时,销赃人员迅速逃离现场,民警当场缴获总长约103米的光电电缆。该废品收购站经营者崔某才于10日晚被民警抓获。
另一起案件发生于6月16日凌晨5时许,海棠分局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辖区内一家废品收购站正在向销赃人员购买工地钢筋材料。民警上前盘查,销赃人员见状后立即逃跑。随后,民警将该废品收购站经营者马某青依法控制,缴获工地箍筋材料426斤。
经询问,马某青和崔某才分别如实供述其收购工地箍筋材料和光电电缆的违法事实。
警方表示,在这两起案件中,两家废品收购站涉嫌收购赃物,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销赃渠道。警方提醒废品收购经营者,赃物是证实和揭露犯罪的重要证据,收购赃物的行为,不仅会使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及时侦破造成阻碍,也为违法犯罪人员逃避法律制裁创造有利条件。收购赃物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更能构成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